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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并不复杂在此不表;
观影中的一些思考,有点扯淡:
1,关于人性,末日下进入互害模式,芬奇除了狗和机器人谁都不信任,教杰夫的时候也是让他警惕人类。孩子,这就是成熟的标志。
2,杰夫的脑袋里掉进一颗螺丝钉,有点像脑子进水了,自己拍出来清醒过来,所以要独立思考啊孩子们!
3,古德耶尔的名字很有意思,goodyear意向美好的回忆或者美好的期待吧(原来是个广告!)
4,打雷的时候杰夫说我有一些想法,可能是它知道闪电会产生臭氧
5,小狗狗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有诗为证:
一人一狗闯废土🐶
职场新人小杰夫🤖️
发挥主观能动性💪
无证驾驶零事故🚗
刚刚刷完,如果短评的话,这大概是末日版的荒岛余生。
细品之下,看似坚韧的爱,死亡和机器人,背后是无政府的末日人相食,最凶险的竟然是遇到人类本身!
电影有一种娓娓道来的感觉,画面可以称的上是系统镜头美学的教学片,节奏上一个字,舒服。
因此,在对这个电影没有任何背景了解的情况下,一样会被缓缓的带入节奏之中,是那种夜深人静手机刷无可刷,深夜emo之前,可以细细品味的好片。
没有渲染末日背景,在人与机器的对话中,逐渐揭开末日的缘由:太阳耀斑的爆发,地球的气温与辐射已经超越人类承受的极限,人们混乱中抢夺物品捡食垃圾。
汤姆汉克斯是一个工程师,他一人一狗一个小拖车在艰难的生存,于是他打算利用自己的技术和攒来的零件,做一个机器人。电影里车上的语音播报一直在提醒外面的环境。
从身着的体恤来看,这是个航空俱乐部,这是他具备制造一个机器人的技术背景,不过看到后来,发现这可能和耐克的广告有关
虽然他热爱运动,懂技术,靠着勤捡节约,过着有咖啡可乐能洗热水澡,这样还算有点尊严的日子,但他身患重病,鼻血滴在地上,隐约看到的那双鞋也许是耐克的 aerospace?
回到正题,与其说他造了个机器人,不如说他生了个或者说收养了个孩子,一个有AI进化学习能力的智能人形机器人,而他要从这个机器人的走路开始训练,类似带孩子迈出第一步
这个机器人意识的进化与成长,也与孩子无异,看见啥新鲜的都想尝试,比如上来就想开车
其实我一直没太搞明白,这机器人,是如何搞定能量的,毕竟他们的破车还需要添加燃料,而这个机器人抬起千斤顶都不费力气,靠什么动力动力支撑呢?
当然,这不是一个好故事的必要条件。
他们上路了,上路的原因是躲避风暴,目的是要去洛杉矶的金门大桥。为什么去这里,除了语焉不详的环境因素,还和他爹有关,又是一个找爹的故事。
他们穿过城市废墟
穿过沙漠
跨过山丘
末日死亡气氛简直要溢出屏幕,智能机器人也有了,还缺少爱
狗承担了爱,全部的。
当芬奇向机器人jeff讲述那条狗的故事时,我对这个电影的背景又有了新的认识。
原本他们驰骋在荒芜人烟的道路上,突然路上多了一对儿车灯,我以为遇到同伴而行的,要有新的故事了,结果芬奇却拖着病体奋力逃离。
险些酿下大错的机器人,无比的迷茫,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我们为什么要躲开人类
之后,芬奇开始徐徐讲了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与这条狗有关。
原来太阳耀斑,改变了地球的环境,一切变得慌乱无序,人们奋力求生,为了食物和水大打出手。他们穿越在城市的大小超市中,搜罗生活必需物品。
与《寂静之地》这个电影类似,美国的末日电影,喜欢把关键情节放在超市里,因为末日的时候默认大家都会来超市。
超市里装着美国人生活所需要的一切,美国人200多年的商业洗礼之下,一切都是品牌化的工业化,食物水必须是带包装的,卫生纸也是。
换做中国人的末日,不一定会和超市挂钩,但是可能会和锄头种子捕鱼网这种刀耕火种挂钩,搞不好还会研究出来乾隆白菜这种美食来,寻找大自然的馈赠嘛。
在这里正在找食物的芬奇,碰到了一对母女,妈妈给了女儿一把枪,并告诉他,不管看到什么人,都要抬起枪指向他。
芬奇忍气吞声的躲在角落里,然后突然超市外面又来了一辆车,一个男人要孩子交出他手里的东西。孩子母亲赶过来,一番争吵在枪声响起后寂静来临,车声远去,芬奇从角落里走出来,看到那对母女被过路那辆车上的人打死,并抢走了孩子手上的所有食物。
因此,人意味着危险,意味着竞争者,意味着黑暗森林手持猎枪的猎人,要么跑掉要么杀了对方,绝对不能同流,这是芬奇看到别人的车灯就开始恐惧的原因。
所以,在美国人来看,末日的一个表现就是无政府的。
尽管他们特别强调社区,但中国人才是社区生活的鼻祖,桃花源里也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不就是那种古老的小农社区嘛。基本都是同舟共济型的,默认出让个人利益成全集体的。
这和这块大陆,漫长的历史经验有关,多灾多难,只有相互扶持才能生存!
说回小女孩的故事,女孩和她妈妈都被对方杀死了,而女儿背上,沾着血的书包却在蠕动,小狗Goodyear就在那里,自那之后,小狗就成了芬奇的家人。
他所有的情感与爱,都给了这个可爱的小狗。
说实话,这个故事听着有点不舒服,人死了狗活了,像极了今年发生在美国迈阿密,公寓楼房倒屋塌时救了几天一个活人没找到,却传出救出了一只猫。
大概美国人打心眼里觉得这样的故事才感人,救人没什么稀奇,救一只狗却能显示一腔孤勇。不过换做中国人会不会大家一起吃烤肉也未可知,在农耕民族的眼里,狗是六畜之一,食其肉寝其皮是自然而然的。
很多人觉得杀狗残忍,其实杀牛也一样,我在村里见到过杀牛,那种耕田一辈子的,杀的时候会流眼泪。但可以想象,匮乏年代人不会因为同情放弃优质蛋白!
中国人都有成为章北海的潜质!
而超市这个末日场景,像不像如今动不动就出现的零元购的美国。
与那个母女被枪杀抢劫类似,最近的新闻是这个,一个来自四川的留学生,被抢劫犯枪杀,杀人者跳上车逃走了,我只能说艺术源于生活
感觉一切荒诞不经,但又无比现实。
坚韧的爱,死亡和机器人,背景是无政府下的野蛮情景,这在西方的意识里,这是一个面临危机自然而然的状态:各自活命。
如今的疫情,不也在反映着这样的情况吗?
这在我们看来是难以理解的,如果是中国人大概剩下的人会很快聚集,如果超过三个党员可能会成立新的支部,开始组织救亡图存的工作,毕竟地球都能带跑。
在这巨大的悲伤的笼罩在心头令人难以呼吸的死亡逼近,芬奇jeff和那只狗,结成了相知相爱的深厚友谊。
jeff逐渐具备了人类的情感,甚至理解了芬奇对他那个只邮寄过明信片其他狗屁不管野爹的思念,以及尝试与那条狗建立私下的情感。
危险过去,接近洛杉矶,生机显现,绿草与蝴蝶显示着生命力的顽强与延续。
然而,三人行必有早死,让人大感意外的是,芬奇死了,没能到达终点,这里问候下在我广播下,未经提示就剧透的混人,我恨你!
死亡来临,jeff给了芬奇一个富有尊严的葬礼,在体会了死亡的痛感之后,他们决定出发,并最终达到了目的地。
没了芬奇的身影,却延续了芬奇对这个世界的情感与热爱,也许在导演的眼中,精神的传承,远比肉体的延续更重要吧。
5星好评!
这是一部关于亲情和信任的电影。
芬奇亲手创造了杰夫,如同他的孩子。他小时候不懂事,很顽皮还会闯祸。你会非常生气并呵斥他,而他会很委屈。
然而你必须收起你的粗暴,非常有耐心的抚养他。他会不断的成长,越来越能干。在这个过程中,和你的信任也在慢慢的建立。
终于有一天你将离开这个残酷的世界,而你生前所留恋的一切(狗),将交给你的孩子。
当芬奇和杰夫拥抱在一起的时候,我的眼眶湿润了。
汉克斯是个伟大的演员,向他致敬。
芬奇,又名: 芬奇的旅程 / 生化 / 人生 / BIOS
我看不太懂,但大受震撼。
就记录一下,有剧透预警:
A.有意思的数字
1.超级风暴的40天
在旧约中,当上帝用洪水毁灭大地时,他让雨下了四十昼夜(创世记7:12) 。
摩西杀了埃及人之后,他逃到米甸,在那里他在沙漠中牧放羊群四十年(使徒行传7:30)。
摩西在西奈山上住了四十昼夜(出埃及记24:18)。
摩西为以色列人代祷了四十昼夜(申命记9:18,25)。
法律规定了一个人因犯罪该受的最多责打,限制设定为四十(申命记25:3)。
以色列探子花了四十天来侦察迦南(民数记13:25)。
以色列人在旷野流浪了四十年(申命记8:2-5)。
参孙得救以前,以色列服事非利士人有四十年(士师记13:1)。
歌利亚嘲弄扫罗的军队四十天,直到大卫来杀他(撒母耳记上17:16)。
以利亚逃避耶洗别,走了四十昼夜,到了何烈山(列王纪上19:8)。
40天在带有试炼、审判和试探的意义。
2.概率为1.00452
麦克劳林公式是泰勒公式(在,记)的一种特殊形式。
而依据麦克劳林公式,sin(90°)=sin(90*3.1415923/180)=1.00452
90°是直角,暗喻矛盾,推进情节。
附运算过程和代码://blog.csdn.net/aita3844/article/details/101406409
B.几个小伏笔
1.放电条件下氧气生成臭氧
2.克拉夫特《文学中的超自然恐怖》
人类最古老而强烈的情感便是恐惧;最古老而强烈的恐惧,则源自未知……
3.为什么向西?可能是传统...
摩西向海伸杖,耶和华便用大东风,
使海水一夜退去,水便分开,
海就成了干地。
以色列人下海中走干地,
水在他们的左右作了墙垣。
《出埃及》14:21-22
4.带孩子走路ing
我想把你当朋友...
你却想我当爸爸...
姐夫第一次单独做事,坑了杜威...
5.末世文明完全崩塌
信用是金融的基础,经济是社会的基础,末世感超强
6.人性不止于趋利,还包括避害。唯至此才显现道德的光辉,喻示秩序依旧存在
7. 约翰 杜威(John Dewey,1859—1952),美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功能心理学的先驱,是美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实用主义"芝加哥学派"的创始人。
杜威在教科书《心理学》以及《心理学中的反射弧概念》中提出,行为并不是一种科学性的人为结构,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因此应该在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进行研究。
C.一点小感触
有人乱世中统御一方,重铸秩序,是为英雄;
有人末日里苟全性命,不求闻达,无可厚非。
我是懦弱,畏惧人心,只有技术,没有手段;
我是自私,逃避追寻,无奈摆烂,无能为力。
像姐夫追寻着我的脚步,
像我珍藏这父亲的故事。
丛林法则,
马太效应,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的;
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文明代码从头运行至尾,
是基本的输入输出系统。
(纯属个人观点)
汉克斯是我的最爱,这部电影演技,哪怕机器人杰夫的情感表现都很到位。主要还是剧情结构设定实在是有点水。1.耀斑爆发,白天出不去,但是晚上能活动,就表示还是能解决的,至少不代表像病毒一样跑都跑不掉;2.里面经常60,70度的天气,你车子只做一个防紫外线层有什么用,尤其是当中去了个汽车餐厅,小狗跟着一起下来,70度的空气温度,大哥你试试就知道了。3.旧金山就有臭氧保护,那不是能种植了嘛。4.最重要的就是机器人,前面也没怎么交待这机器人多厉害,怎么设计的,就输入资料后变得人性化,这么厉害的机器人都设计出来,几个耀斑和臭氧层搞不定。
我当时在想,不能住地下嘛?防空洞都干嘛的,美国总统怎么避难,政府没有援救组织嘛。导致我一直没进入这个片子,就连为啥选旧金山也不是根据生存问题而是浪漫的父子问题,而且旧金山都没有臭氧问题,为啥没人留下来。
当满脑子都是对影片背景设定的质疑时,就只能可惜卖力准确的演技了,无法让观众进入到这个特殊世界里。
YO,如果你看过《爱死机》,相信让你印象深刻的就是这个系列对未来充满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极为限制级尺度的画面呈现。
不过《爱死机》系列同样也少不了一些如《齐马蓝》和《巨人》,这样充满柔情诗意娓娓道来的小故事。
由汤姆·汉克斯而且有且只有他主演的科幻片《芬奇》,我看完后的第一感觉,就让我串联到《爱死机》一些影片调性。
《芬奇》的剧情其实就是一部短片就能聊完的故事,格局很小事件很弱转折很轻,聊的是一个人,一条狗,一台机器人的公路冒险体会人生的旅程故事。
先别急着喷,这是褒义,《芬奇》就是这么一部看似什么大哲理大事件都没说,但又感觉什么都聊到的高情商故事。
有别于近年来科幻动不动就要把事件做大,格局打开,拯救全世界和全人类命运的选题,《芬奇》反行其道,甚至世界末日如何发生也就一两句话带过,颇有一种皮克斯版《我是传奇》+《火星救援》+《荒岛余生》的感觉。
特别是机器人杰夫反复说出的sorry,不自觉让我联动到《荒岛余生》汤姆·汉克斯狂喊sorry。
《芬奇》从主角芬奇穿着类似于太空服出现在观众视野里,周围是破败并已沙漠化的城市,幸存下来的芬奇去超市寻找食物,怎料中途遇到突袭的沙尘风暴,但好在经验丰富的他在千钧一发之际回到自己大本营。
芬奇是某个科技公司的研究机器人的宅男员工,喜欢独处并喜欢独立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地球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太阳耀斑末日事件之后,地球臭氧层千疮百孔,紫外线肆无忌惮照射大地生灵涂炭寸草不生,地球逐渐沙漠化,芬奇虽然幸运躲过这场浩劫,但他的生存环境也被逼到极端。
不过芬奇靠着自己《荒岛余生》和《幸运终点站》的累计经验,继续在恶劣的环境下存活着(不是)。
在芬奇的大本营,唯一的活体陪伴是一条狗,芬奇尽量把这里打造成家的样子,这时他正在研制一台机器人,并把房间里的书籍扫描并置入进机器人的脑子里,想让机器人变得聪明些。
一切看起来都十分顺利,机器人已经能听懂人话并学会简单交流,但一场巨大的离子风暴正向他靠近,芬奇不得不带着他的狗还有小机器人,还有刚研制出来的机器人离开舒适区,前往他从未去过的旧金山。
于是一场充满温馨又略带刺激人机狗冒险旅程就此展开。
在这过程中他们白天要防着太阳紫外线,去沿途废弃城市觅食,还需要躲避其他幸存人类的攻击,与此同时,还在处于学习人类行为阶段的杰夫机器人,还给芬奇带来不少麻烦。
杰夫想要学着芬奇开车,在芬奇没同意下直接开走来个无师自通,结果差点把车给撞了,为此芬奇严肃道出造杰夫的真正目的。
原来芬奇绝症晚期时日不多,他当初造杰夫机器人的目的,虽然嘴里念叨着阿姆斯壮登陆月球时的金句,但他并非想要实现什么人工智能觉醒,或者人类伟大科学进程突破,而是为了给狗做个保姆机器人,以防止他离世后狗没人照顾,到后面我们也能看到杰夫胸部的构造,都是为了开狗罐头用的。
但往往也就是这样不经意的发明和建造,成就了杰夫具有思考能力,还有同理心,会做梦的机器人,但影片并不执着于惊呼人工智能觉醒有多惊艳,杰夫这样有思维意识的机器人,在芬奇眼里变成一种对未来科技成就幸运的邂逅而已。
之后芬奇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昏迷不醒,杰夫机器人出于好奇和善意,想要帮助芬奇找寻食物,结果却落入其他人布下的陷阱,损失了一台陪了芬奇多年的小型装货机器车。
危险还没结束,布下陷阱的神秘人一路跟着芬奇,万幸中他们开进隧道躲过跟踪,但车子顶上的太阳能被撞碎,芬奇不再报以任何希望。
而这时杰夫却成了鼓励芬奇坚持走下去的机器人,在这趟旅途不知不觉中,杰夫已经不再像一个机器人,而是变成了能倾听,鼓励和安慰他人的值得信任的挚友。
关于信任,芬奇一直不愿原谅自己在末日初期对一对母女见死不救,而被枪杀那女孩的包里,就是现在芬奇抚养陪伴的狗,芬奇竭尽所能想要给狗幸福一生,甚至去创造一台保姆机器人来照顾狗,也是在给自己当初的举动赎罪。
之后芬奇病情越来越严重,但神奇的是他们发现一块臭氧层的覆盖区,或者说地球的臭氧层正在修复,路途中植物开始生长,还有蝴蝶在飞舞,蝴蝶意味着破茧重生,而讽刺的是芬奇时日不多,无法去看到地球万物的复苏恢复原状的那一刻。
他们在经过绝美大峡谷风景的时候,决定享受当下,芬奇穿上正装,在峡谷间进行野餐,芬奇向杰夫聊起人类的往事,聊起自己的故事和父亲,描绘着他幻想中那座浪漫的金门大桥,并教着杰夫如何抛球遛狗,把这一人和狗的情感传承维系下去。
最后遗憾的是芬奇最终没有如愿能前往旧金山,去看看他脑子里诗意般的金门大桥,杰夫带着狗,替代芬奇完成了剩下的旅程,人类的情感在机器人身上得到延续,而新的生命才刚刚开始...
《芬奇》这部电影,看似在温情脉脉简单的剧情下,但却埋藏着更多让人发散的细节探索。
就如芬奇开头哼唱的《美国派》,其实并非表面听着这么轻松欢快,这首歌是美国民谣摇滚唐·麦克林所创作,在流行乐文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首歌原版长达八分钟,到如今依然是美国人眼里经典中的经典,在不同时期都有着不同的解读和含义,比喻,暗讽,双关,代名词和典故比比皆是,这首歌分为6小节,有些人认为指的是摇滚的死去,也有指是美好过往逝去的怀念等等。
《芬奇》这部电影引用这首歌,显然强调了后者的含义。
世界末日,一条狗一个人的生存冒险,正常传统好莱坞大片剧情,要么是求生之余努力寻找幸存人类的大本营,要么就是来个塑造主角英雄,研发出了拯救地球臭氧层的高科技。
不过这些可以提升影片动作或者燃爆场面的戏份,在《芬奇》你都不会看到。
《芬奇》抛开这些看起来酷炫的事件,去让角色推进剧情,去让观众更为靠近芬奇,去读懂他的生命中最后的那段时光。
我不得不赞叹汤姆·汉克斯这老戏骨,他的从影之路的作品,让汤姆汉克斯已经成为美国国民爸爸的形象,这几年他的《邻里美好的一天》到《灰猎犬号》,都更为固定定性他饰演老好人的存在。
到了这部《芬奇》,汤姆汉克斯用他的细致入微的表演,又给我们展现出一位复杂主角最好和最坏的一面。
影片主题遵循的是信任,末日开始之后人类人性中最为不堪诸如不信任,胆小,懦弱,野蛮等等都被无限放大。
芬奇最初在超市觅食遇到的那对母女,女孩手里拿着枪见到陌生人就要举枪面对,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早已荡然无存,而当母女遇到他人威胁时,芬奇胆怯躲在暗处不敢面对,事不关己冷漠对待。
也正因为不再信任和绝望,芬奇就连自己制造出来的机器人,在开始的时候都变得无法信任,这样的荒诞在影片中的产生了好几层的奇妙反应。
芬奇和杰夫的关系,同样也让人联想到父亲和儿子之间的关系,但影片用了机器人快速学习和进化成长的概念设定,再加上芬奇本身就有绝症,更让这对父子关系产生了时间加速的神奇“化学反应”。
在杰夫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芬奇还像新手爸爸一样教杰夫如何走路说话。
但到了第二天,杰夫未经同意开车差点出事,结果被芬奇怒吼“我知道你是昨天才来到这世界,但你该长大了。”
这句话其实就像极了平常没有耐心的父亲,看到捣蛋的孩子闯祸后,老子教训儿子的话术。
但略带幽默的是,芬奇说了“你昨天才来到这世界”,又侧面讽刺了自己的没耐心,然而深层让人心碎的含义,又是芬奇已经没有太多时间,去一步步教杰夫如何理解和学习这个世界。
等到了芬奇将要走到他人生的最后时光,芬奇又像是弥留之际的老人,向已经长大的儿子杰夫诉说着他自己的故事。
短短几天时间,芬奇和杰夫像是浓缩了平凡家庭中父亲和儿子相处的光阴,有开心幸福的,也有矛盾伤感的。
而在最后,芬奇不再像看待机器一样看待杰夫,而是把杰夫看成帮助他完成后事心愿的朋友。
当杰夫最后问芬奇还需要什么帮忙时,芬奇已不再有任何牵挂,两人握手时,杰夫像孩子一样偎依在父亲怀里,看到这里时,就连作为观众的我,都已经不再觉得杰夫只是一台机器,而是在末日中还能保留着人性中单纯,信任,善良,友好,真诚的人类,杰夫正是人类的希望,人类依然有希望。
当芬奇走上房车回头再看杰夫时,虽然没有台词,但脸上都写满了细腻和丰富的情绪,看到这虽然说不清楚感动点在哪,但就是很感动。
影片最后还好也没落入俗套,芬奇并没有最终完成愿望去到金门桥,然后站在金门桥吐血离世,而是芬奇在车上,咽下最后一口气。
人生固然充满很多遗憾,比如芬奇和父亲并没有见面与和解,以及芬奇最后也没能亲自看看金门桥,但人生也同样在路途中得到意外的惊喜和收获。
这或许正是我们大多数人的人生的样子,充满愧疚和遗憾,但也在人生经历中获得感悟。
《芬奇》这部电影也正因为充满着巧思和有趣的细节,在简单的故事中有着丰富的质感,并有别于以往科幻片的硬着陆,以软着陆的方式触碰着观众柔软的情感之弦。
如果你最近片荒,并有些许耐心去慢慢跟着芬奇去体会并没有太多波澜心跳,但充满有趣和一些思考的公路之旅,那么你会特别享受《芬奇》这部电影。
好的,那对电影《芬奇》的解析就分享到这里,希望喜欢这类电影的大伙伴们观影后与我分享你的感受,也希望在这期解析能带给你对这部电影更深的理解和思考。
Don Mclean,美国纽约民谣摇滚歌手。他的歌曲中,以美国派和Vincent最为著名。
“我是个歌手,就这么简单 ─ 唱歌,找歌,写歌,录歌。糟糕的是,最近大家的焦点都放在音乐录像带上,而非歌曲本身。在这个领域里面,音乐的价值被贬低了。当然,棒棒糖也缩水了,政治人物也变笨了,什么地方都看得到代用品。不久以后,人们也不知道自己听的根本不是真材实料的音乐。”—对他而言,音乐尚未死去。他在全世界赢得十二张金唱片单曲、专辑则有二十五张金唱片、十张白金唱片,举行过十次世界巡回演唱会,拥有一大堆经常被人翻唱的名曲,即使如此,一聊起自己的音乐,他仍然充满热情。
1971年,一直默默无闻的美国民谣歌手Don McLean(唐·麦克林)在灵感泉涌中写下了一首超长的歌曲《American Pie》(美国派),不仅使他一夜成名,而且把他和他的这首作品一直流传到了21世纪的今天。1977年,张国荣拿这首歌参加了亚洲歌唱大赛,由于比赛时间的限制,哥哥Leslie在1977年的比赛中唱了一5分钟左右版本的American pie,成为亚军,并以对黎小田说唱一半歌曲会使歌“make no sense(没有感觉,失去了原汁原味)”,使黎小田对他刮目相待。以此,奠定了Leslie进军歌坛的基础和信心。
而后来,麦当娜也曾经唱过一个4分钟版本的Ameircan pie。
Leslie曾经在他的热情演唱会上说过:说到American pie,年长一些的朋友会说这是Don McLean(唐·麦克林)的American pie。而年轻一些的朋友呢,会说这是麦当娜的American pie。但是说呢,在中间的朋友(中年人,那些伴随哥哥成长的人,一直听他的歌并支持他的人)会说,这当然是张国荣的American pie!
破碎的梦
时光回到1959年,作者Don McLean还只是一个15岁的小孩。早期的Rock and Roll音乐令Don无限痴迷,而其代表人物Buddy Holly(Crickets乐队的主力),在Don的心中则是如神般的存在。此时,他的梦想,便是有一天用自己的Rock Music为人们带来欢乐,而Holly不仅是榜样,更是精神的源泉。
作者此段的演绎尽显惆怅,令听者仿佛已经触摸到了逼近的阴郁。
少年的Don,还只是纽约近郊的一个小送报员。1959年2月4日,他在自己亲手递送的报纸上,读到了这则令他心碎的噩耗。Buddy Holly,以及同行的另两位摇滚巨星Ritchie Valens和J. P. Richardson (Big Bopper)所搭乘的航班在衣阿华州(Iowa)的Mason市郊外坠毁。
空难发生时,Buddy Holly刚结婚6个月,且妻子Maria Elena Holly已身怀六甲。更有悲剧色彩的是,Maria闻及噩耗后悲伤过度,导致孩子流产了。Don的对Rock and Roll的美好理想,这时可以说被击了个粉碎。灾难当天,在10年后被Don定义为音乐死去的一天。
那美好的旧时
作者不禁回忆起美好的往昔。<The Book of Love>以及<The Bible Tells Me So>都是50年代的经典曲目。跳慢舞,在当时是一次浪漫约会的重要部分,也代表了Don对当年幸福的理解。那个年代,摇滚乐时常被宗教领袖们抨击为不敬神的(ungodly)。Don在引用歌名的同时,也有意识地为摇滚乐表达了些许的委屈、愤懑。
与慢舞一样,高中里的Sock Hop也是那个纯真年代的一个代表性的活动。Sock Hop通常在学校的体育馆中举行,学生们男女配对,翩翩起舞。之所以叫Sock Hop,是由于出于保护地板的考虑,学生们会脱下鞋,穿着袜子舞蹈。诗句中的“你”,我相信是Don青涩年华时的梦中情人。10年后,那个她在此处,以及在歌曲的一些别的地方被蜻蜓点水般地提及。
R&B音乐对摇滚乐的发展施加了决定性的影响,Don在此处以欢快的高音唱出词句,显然是对当年R&B的衷心赞美。
一段快乐的青春,作者总结了当时自己的生活状态,桀骜不驯,心中有梦。又是两处歌名的引用:<Lonely Teenage>和<A White Sport Coat (and a pink carnation)>。这种小货车(pickup truck)由于其实用性,在当时的德州非常流行。Don借此两句,以及前文,强调了自己是他那一代年轻人的典型,也流露了无尽的回味和眷念。
风起云涌
虽然这首歌录制于71年,但显然作者在69年便已执笔作词。在Don的眼里,没有Buddy Holly的10年,摇滚乐的发展失去了依靠与方向。在英语中有一句俗语:A rolling stone gathers no moss. 即,滚石不生苔。作者在此段第二句巧妙地篡改了这句谚语:既承接上句,认为摇滚乐10年来吸取了许多糟粕,积重难返,又同时直白地抨击了著名的the Rolling Stone乐队,认为是他们把摇滚乐引入歧途。
国王,无疑是指在当时红透半边天的摇滚乐之王,猫王Elvis Presley;皇后?一般认为是当年人气最旺的女歌手Connie Francis。
献歌的小丑名叫Bob Dylan,是人气正在不断爬升的一位歌星,挑战着猫王的王座。James Dean,当时的一位著名演员。他的标准装束是一身黑色的摩托赛车手皮夹克。Dylan曾在若干个重要场合穿过几乎一样的皮夹克,就这样James Dean的名字也进入了这篇歌词。值得一提的是,在马丁.路德金(Marin Luther King)的那次历史性集会上,Bob Dylan也登台献艺,也算是sing for the King一句的双关义吧。
六十年代初,猫王的影响力日渐衰落,其地位逐渐被取代了。究竟是谁主宰了六十年代摇滚乐坛,引领了摇滚乐的潮流?公众最终也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在Don看来,不仅滚石乐队把摇滚乐引入了歧途,披头士(Beatles)的出现更是扭曲了摇滚乐快乐的灵魂。约翰列侬(John Lennon)是披头士的创始人之一,早年确曾研读过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而披头士初期也确曾在公园中排练。这段时间孕育着美国摇滚界的一次翻天覆地的革新,而显然在Don的眼中,Beatles的崛起却是某种噩兆。作者认为,这段时间(六十年代初期)是音乐界一段黑暗的时期,Beatles的出现使摇滚变得哀伤而了无生气。挽歌,献给五十年代之前纯真的Rock&Roll。
1965年11月9日,发生了著名的美加大停电事故,在这段诗句中也是一处暗指。
垂死的乐坛
Helter Skelter,影射人物查尔斯·曼森,美国史上有名的“曼森家族”创始人,是一个超级杀人狂,1969年,曼森发动代号为“Helter Skelter”(取自披头士一首歌曲名字)的终极计划,造成美国史上最大杀人案之一;Helter Skelter是Beatles在专辑<White Album>中的一首单曲(被认为硬摇滚先驱作品)。Byrds也是1966年美国的一个摇滚组合,其作品涉及一些关于毒品问题的歌曲,”Eight Miles”就是他们的作品之一。High and fall fast一句,作者巧妙地揭示了当时在乐坛乃至整个社会的一个问题:毒品将人引向堕落。
显然,反毒歌曲的宣传效果微乎其微,Foul out是指橄榄球比赛中的得分不算,而grass就是早年人们对大麻的俗称。尽管Beatles在音乐界一手遮天,圈内的艺人们多数都想把音乐带向一个更好,至少在Don认为,一个更健康向上的方向。Bob Dylan又一次出现了,当时他在一次摩托车行驶中遭遇严重事故,住院良久。
这里,Don大规模地使用了比喻,橄榄球场是指当年的乐坛,而Sergeants固然是指Beatles(Beatles有一张经典专辑<Sgt. Pepper’s Lonely Heart Club Band>)。就在大麻烟飘溢的那些年,Beatles势力逐渐壮大。Beatles使摇滚乐逐渐变得无法舞蹈,令Don苦恼不已。Players,也就是大多数的艺人们,甚至被压制得难以在演艺圈一露头角。在Don的眼中,这时的摇滚乐界已经病入膏肓,不禁怀念起有Holly的日子。
嬉皮士之殇
在1969年,有两场非常著名,影响深远的摇滚乐集会,一是纽约州沙利文郡郊外Woodstock音乐节,二是加州北部Altamont废弃高速公路音乐会。8月15日-18日的Woodstock音乐会上聚集了20多名当时最著名的音乐人,以反主流文化为基调,成功打造了一个成功的周末音乐狂欢,从此开启了嬉皮士文化的时代,被认为是改变摇滚乐历史的50个重要时刻之一;而12月6日由滚石乐队(The Rolling Stone)主导的Altamont音乐会,本欲如法炮制为西部的Woodstock盛典,最终由于暴乱以闹剧收场,对嬉皮士们乌托邦般理想的世界观造成了沉重打击。
<Lost in Space>是六十年代初期的一档热播的电视节目,由于二战后各国政府都对太空资源觊觎不已,民众对太空投以很大的关注。1969年7月20日美国首次登月成功,不过那时Don已经在创作这首歌曲了。
一切再难从头,Don指的当然是他心中那曾经的纯真年代,在歌的第二部分所描绘的美好过去。<Jack be nimble>便是一首脍炙人口的儿歌。连续3处的Jack,Don抱以的感情却不全一样,<Jumpin’ Jack Flash>是滚石的打榜单曲,歌词中,乐队主唱Mick Jaggar将自己称为Jack Flash。而烛台唯一能代表的意思,就是吸毒者在吸毒时需要将毒品放在勺子中置于蜡烛之上,作者在此处的暗指不言而喻。<Sympathy for the Devil>是滚石的一张专辑名,而Don在此处将滚石比为Devil。
前两句Don近乎直白地表达了自己对于Mick Jaggar以及滚石的不满。不得不提的是,Mick Jaggar早期曾翻唱过Buddy Holly的作品,看起来作者对之很不满意。
这一段描绘的显然是臭名昭著的Altamont音乐会。当天,滚石乐队没有信任警察,而是出于嬉皮士的反主流的信仰,请了一个叫做地狱天使的摩托车社团(Hell’s Angels Motorcycle Club, HAMC)来做安保工作。HAMC是一个遍布全世界的以摩托车为标志的帮派,在维基百科上,该词条的主要内容是其犯罪履历。由于安保不力,滚石所搭乘的直升机到达后不久,现场就变得混乱起来,逐渐演化为暴动。最后,在一起蓄意他杀,一位司机驾车撞死两人后逃逸,以及一人在灌溉水渠中意外淹死之后,演唱会以闹剧散场(凶杀发生时,滚石恰在演唱Sympathy for the Devil)。嬉皮士理想世界的梦想,在Altamont现场看来只能说是一种讽刺。说到讽刺,几年前的一集《南方公园》也以这场演唱会为素材制作了一集,狠狠地嘲笑了嬉皮士愚蠢的拯救世界之梦。30多年前的Don身为一个年轻人可以做到在大流外清楚地思考,实属不易。
<Their Satanic Majesties Request>是滚石的另一张专辑名,其中的Satan又被Don用来形容滚石在摇滚乐历史中的形象。
Altamont事件中死去的人们,在Don看来,都是嬉皮士不切实际的空想的牺牲者,是滚石扭曲了摇滚乐后的一种恶果。
迷途乱世
这位转身而去的女孩是谁?绝大多数人认为,Janis Joplin,当年最受欢迎的蓝调女歌手,是作者此处之指。这位天才女歌手在27岁时(1970年)便去世了。但如果Don有一语双关的话,我想此处的女孩,也有一部分是在前文中与别的男生在体育馆跳舞的女生,那位令Don情窦初开,却始终隔着玻璃的一个窈窕背影。
Don再次重申了音乐在他心中的神圣,并深深怀念着过去的传统唱片店。那里总是让顾客先聆听唱片中的歌曲,再购买心仪的唱片。当然,“那音乐曾在这响起”指的是Holly的歌曲,Don也是借此感慨再难在唱片店听到Holly的声音了。
那是一个动乱的年代,游行、暴动比比皆是,而痛苦的源泉——在越南的美军却身陷泥潭。
许多地方都由于反战示威引发了流血冲突,其中一个有名的悲剧是肯特州立大学的学生运动被镇压。1970年,由于反战思潮,肯特州立大学的学生们坚持罢课抗议。在他们的抗议活动被禁止后,他们不顾禁令继续激进的反战示威,当时的肯特州州长公开表示,抗议的学生们是最恶劣的人群,坏过Communists,要坚决铲除。五月四日,警察开进校园,与学生发生激烈冲突,学生们向警察投掷石块,警察凭坦克和枪支层层逼近,当追至操场时,警察们根据指令,把枪口瞄准逃逸的学生们,开火。13秒的射击,共射出67发子弹,13名学生倒在血泊中,其中4人死亡。“我们学生只是坚持我们所坚信的真理,并希望政府认真考虑我们的意见,谁又想到我们会被自己的政府射杀呢?”一位学生事后说。
也就在那时左右,马丁路德金在种族冲突的前线牺牲了。种族主义这个恶魔在美国的土地上从来没有停止过兴风作浪,1965年8月,在洛杉矶Watts Neighborhood发生了著名的Watts Riot,大规模的暴乱持续了整整6天,造成34人死亡,1032人受伤,3952人被逮捕。
乱世之中,Don对摇滚乐的发展已经逐渐感到迷茫,音乐的圣洁在他看来已经收到了太多的玷污。在整首歌曲中,Don在许多地方强调了音乐对他的神圣,此处被毁坏的教堂之钟又是这样的一处暗指。
圣父﹑ 圣子及圣灵是天主教教义中的三位一体(Catholic Trinity),三者合为上帝。Head for the west coast在过去有表达死去的意思。是哪三个人,在Don的心中如神一般,却又都死去了呢?第一种解释是早年的摇滚界三巨头(Rock Trinity):Holly, Valens和Richardson,另一种解释是三位政坛重要人物:John F. Kennedy, Robert F. Kennedy以及Martin Luther King。无论Don在主歌的最后是重提摇滚乐之死,还是感慨乱世,都足以表达心中之迷惘无助。
下面是出现了七次的副歌部分
一个纯真年代一去不复返了。当年的姑娘都是经典的邻家女孩(American Pie的意思是As American as apple pie,苹果派是非常有美国特色的食品),当年的年轻人一同开着小货车去酒吧消磨时光(Levee据说曾是伊利诺伊州Rochelle市北部的一个酒吧,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关门歇业了),当年的音乐在快乐中诞生,为人们带去快乐。好搭档想必就是以Holly为首的Rock Trinity,而裸麦威士忌酒(Rye),也是早年在年轻人中盛行的饮料。
这一天,谁就要死去?是Holly?是Rock&Roll?还是那已然逝去的美好往昔?当仔细聆听完整首歌后,每个人对最后的这句耐人寻味的经典歌词都会深深地回味。
《American Pie》歌词
A long, long time ago,I can still remember我依旧铭记那段旧时光
How that music used to make me smile音乐总是让我莞尔微笑
And I knew if I had my chance 而我明白 如果我有机会
That I could make those people dance 能让那些人翩翩起舞
And, maybe, they’d be happy for a while. 他们也许会开心一阵子
But February made me shiver with every paper I’d deliver. 但我在二月送出的每份报纸都令我不寒而栗
Bad news on the doorstep噩耗就躺在门阶上
I couldn’t take one more step. 我的腿像灌铅了一样
I can’t remember if I cried 我忘记我是否流下了眼泪
When I read about his widowed bride 当我得知他遗孀的消息
but something touched me deep inside 但有些事却深深触动了我
the day the music died. 那日,音乐已死
So bye-bye, miss American pie.那么,再见吧,美国派小姐
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
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
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
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
Did you write the book of love“爱之书”是你写的吗?
And do you have faith in God above if the Bible tells you so?如果圣经告诉你这些,你会信仰上帝吗?
Do you believe in rock n roll, 你还相信摇滚吗?
Can music save your mortal soul?音乐能否拯救你那终将逝去的灵魂?
and can you teach me how to dance real slow? 你能教我如何慢舞吗?
Well, I know that you’re in love with him好吧,我知道你已经爱上了他
`cause I saw you dancing in the gym因为我看到你们在健身房里翩翩起舞
You both kicked off your shoes舞到你们双双踢掉了鞋子
Man, I dig those rhythm and blues兄弟,我终于弄清了R & B
I was a lonely teenage broncing buck我曾是个孤单的少年
With a pink carnation and a pickup truck拿着粉色康乃馨,驾着皮卡车
But I knew I was out of luck 但我知道我不够幸运
The day the music died那日,音乐已死
I started singing 我开始吟唱
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
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
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
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
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
Now for ten years we’ve been on our own十年后的如今却属于我们
And moss grows fat on a Rollin stone滚石上长满了苔藓
But that’s not how it used to be但却早已不是当初的模样
When the jester sang for the king and queen当那个宫廷小丑向国王与王后献唱时
In a coat he borrowed from James dean他穿着詹姆士迪恩的外套
And a voice that came from you and me声音却来自你与我
Oh, and while the king was looking down , 当国王颔首之时
The jester stole his thorny crown宫廷小丑窃走了那多刺的王冠
The courtroom was adjourned 审判被延期
No verdict was returned. 判决迟迟未下
And while Lennon read a book of Marx 当列侬研读马克思时
The quartet practiced in the park 四重奏在公园里上演了
And we sang dirges in the dark我们却在黑暗中唱起了挽歌
The day the music died那日,音乐已死
We were singing 我们开始吟唱
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
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
But the levee was dry.但码头早已干涸
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
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
Helter skelter in a summer swelter 炎热的夏日暴动不断
The birds(Byrds) flew off with a fallout shelter鸟儿从破巢中飞走
Eight miles high and falling fast八英里高却急速坠下
It landed foul on the grass 最终落在污秽的草上。
The players tried for a forward pass球员们尝试着前进传球
With the jester on the sidelines in a cast.场边坐着受伤的宫廷小丑
Now the half-time air was sweet perfume 中场休息时的空气却是甜美的香
While the sergeants played a marching tune 当中士吹响行军的号角
We all got up to dance我们都起来舞蹈
Oh, but we never got the chance!但我们却再无机会了
`cause the players tried to take the field因为球员马上就要上场
The marching band refused to yield军乐队拒绝投降
Do you recall what was revealed这时你是否想起了什么?
The day the music died那日,音乐已死
We started singing 我们开始吟唱
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
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
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
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
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
Oh, and there we were all in one place我们曾经聚在一起
A generation lost in space迷失的一代
With no time left to start again 但没有时间重来了
So come on: jack be nimble, jack be quick所以,加油啊!杰克,快一点,再快一点
Jack Flash sat on a candlestick聪明机灵的杰克坐在蜡烛上
Cause fire is the devils only friend.因为火焰才是恶魔最好的朋友
Oh, and as I watched him on the stage 当我看着舞台上的他时
My hands were clenched in fists of rage我的双臂却被愤怒的手紧紧抓住
No angel born in hell地狱里生出的天使
Could break that Satan spell.怎能破解魔鬼的咒语
And as the flames climbed high into the night 火焰升入夜空
To light the sacrificial rite 照亮了整个祭礼
I saw Satan laughing with delight 我看见撒旦得意的笑了
The day the music died 那日,音乐已死
He was singing 他吟唱着
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
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
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
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
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
I met a girl who sang the blues 我遇到一个唱着蓝调的女孩
And I asked her for some happy news 我问她是否有好消息
But she just smiled and turned away而她却只是微笑着转身离开
I went down to the sacred store 我又走到那间唱片店
Where I heard the music years before多年前我曾在这听到我要的音乐
But the man there said the music wouldn’t play 但那里的人告诉我再也不会播放了
And in the streets: the children screamed在街道上:孩子们尖叫着
The lovers cried, and the poets dreamed恋人们哭泣着,诗人们做着梦
But not a word was spoken却都一言不发
The church bells all were broken 教堂的钟声响起
And the three men I admire most: 有三个男人我最敬佩
The Father, Son, and the Holy Ghost神父、圣子与圣灵
They caught the last train for the coast 他们赶上了去往死亡海岸最后一班列车
The day the music died 那日,音乐已死
And they were singing 他们吟唱着
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
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
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
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
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
He was singing 他吟唱着
Bye-bye, miss American pie.再见吧,美国派小姐
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开着我的雪弗兰到了码头
But the levee was dry.可惜码头早已干涸
And them good old boys were drinking whiskey and rye 那些老男孩们喝着黑麦威士忌
Singing,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唱着“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
this’ll be the day that I die 有朝一日我终将死去
(转自百度百科“美国派”词条)
《芬奇》中的狗狗Goodyear由Seamus希默斯扮演,希默斯是一条在北加州一处流浪者营地外发现的混种犬。一个当地救援组织联系了训犬师,说希默斯可能有成为狗狗演员的潜力。当时它大约一岁。汉克斯说:“希默斯不仅仅是一只狗。它看起来是另一种受过训练的人。”
Goodyear,好年,就是自信、乐观、希望、美好、快乐,多好的名字
现在的流媒体时代,电影也越来越故事片化,像美剧一样,导演存在感越来越弱,故事的大数据感越来越强,优点就是故事片回归到了“讲好一个故事”这件事本身,不疾不徐的讲一个故事,娓娓道来,缓缓地进入一个男人的内心。这个故事其实挺文艺的,末日背景真的只是一个背景,提供一种气质,文艺的内核很动人,不死在金门大桥也算是不落俗套了。
一人,一机器,一条狗,在世界末日里享受生活,简简单单,却让人心情舒畅,倍感惬意。这是一部几乎没有高潮的片子,但当狗狗把球丢在芬奇面前时,我却热泪盈眶。
他还给杰夫装了专门开狗罐头的零部件,哭!
看这种片子吧,主要是一个感觉。找个沙发躺下,放轻松,跟着主角出发,过程中也许有些情绪上的触动,或者加上一点点浅浅的思索,享受过程,就好了。
“谢谢我的狗,我的机器人,谢谢我的老年,我的疾病,谢谢我的死亡,与,我的生命……”
爱,死亡和机器人
65岁的汤姆.汉克斯主演的独角戏,一个老人和一个机器人,及一条狗。完整、温情。对比一下他38岁时主演的电影《阿甘正传》所表达的奋斗、成功的“美国梦”,今天好莱坞对人类未来的想象:气候恶化,城市荒芜,人性丧失,灾难无穷,实在是太悲观了啊!
很神奇,我在一个没有生命的机器身上,看清什么是生命,什么是活着。在人类的道德和规则崩塌之后,芬奇在一个机器人身上延续人性的率真和生机勃勃。世界毁灭了,人性却得以重生。
最后十分钟眼泪不止,他明明没有表情,但我看懂了他的所有情绪,这就是爱!真他娘的又浪漫又悲壮
与其说是芬奇护狗的故事,不如说芬奇想保留人类最后一丝底线,这底线是不要成为因为饥饿就杀人的怪物,失去人性只会掠夺的禽兽,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被机器人模仿留下来的关系,这种细腻与感动,正是数据时代、电子化、大疫情背景下残留的“温暖”。
杰夫第一次给狗狗扔球时,我非常担心他太大力,以至于把球扔到了狗狗都不愿意去捡的距离。
想一想未来社会,有机器人收尸送终也不错。况且还是穿派克大衣、翘兰花指的机器人,又能帮你喂狗。《我是传奇》《火星救援》《荒岛余生》式的鲁滨逊孤独生存故事。只要日子里依然有书、硬盘里有片儿、有狗、有音乐和伙伴,就能不那么像末世。最有意味的一幕:杰夫发现了镜子,也第一次发现了“我自己”。
2021,听起来多么适合作为世界末日的一个年份。
真的,狗子不管和谁玩球,最后都会把对方丢出去的球捡回叼给主人(主人在场的情况)。我们豆小葵十年如一日!末日公路片,一人一机器人一狗子,两个小时从绝望到慢慢被灌注希望和光明。Good year,真的很喜欢狗子的这个名字,2019年可能是未来10年来最好的一年,疫情、经济、气候变化...都形势严峻,芬奇所在的未来,臭氧层已经被严重破坏,人类为了生存时刻要泯灭良心挑战人性底线。而他把狗子托给杰夫照顾,这个机器人继承了人类的善良、坚韧和爱,带着狗子去了希望之地。汤姆·汉克斯又一次奉献了绝佳演技,杰夫在他怀里那一幕眼泪就破防了,最后小家伙摇着尾巴把球丢给杰夫,又乖乖叼回来了,我似乎看到没有表情的杰夫喜极而泣的样子。有爱,就有希望。珍惜可以呼吸新鲜空气、沐浴在阳光下的日子吧!
拍个十五二十分钟短片就很够了,搞这么长,苹果手机电都撑不到最后。PS,机器人讲话口音听出一股岑建勋味
“我不在的时候,以保护小狗安全为优先指令。”发明家在生命进入尾声时,发明了机器人来照顾小狗。但拥有人类情感和智识的机器人,刚来到世上就要学会面对无尽的虚空与孤独。人真是矛盾的生物,机器人和小狗身上同时承载了人类的温柔与残忍。片子对人工智能的认知其实挺落后的,但废土科幻只是个外壳,探讨的是我们如何与他人建立联结,如何感受爱。调调很舒服,浅浅的悲伤和诗意。
养宠人看不得。电影开始荒凉的末日感和歌曲American pie一下子击中了我,太喜欢这部电影的气质了。除了回忆,全片唯一出现其他人类的场景,是他们在追杀主角,并且全程在暗处,没有露脸。所以末日之中能信任的唯机器人与狗。希望能出一个mini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伤心泪。世界各国领导人在苏格兰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峰会上发出“末日”警告,称避免灾难性全球变暖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但在更积极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却没有做出新的承诺。这次会议召开的目的是希望世界各国最终能就有意义的措施达成一致,让迅速变暖的地球回到正轨。会议原定持续近两周,但是仅过了几个小时就首现冲突。与会国家元首的开幕演讲暴露出谁应对减排负最大责任这一全球辩论中长期存在的分歧。随着欠发达国家要求富裕国家提供更多援助和采取更迅速的行动,全球贫富之间的紧张关系也暴露出来。所以,臭氧层如期变香,人类也会走上穷途末路,防不胜防并以邻为壑,而机器人即将踏上远大前程——为享受人道主义的狗狗开罐头。
他俩在阳光底下爆米花的场景,是我近年来看过最浪漫的场景之一。我快要死了,那就让我来教你如何在飞扬的尘土中演奏一场名为“live a little”的烟花。
太喜欢了,这个片子太合适合我了。看似简单,但是细节一流,情感率真。Jeff,尤其他那双手,想知道是不是模型,好想捧在手里自己亲眼看看,赞爆了的复古机械美。